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8-11-07 15:53:28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市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模范典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也存在少数人思想道德水平不高,爱岗敬业精神缺乏,为人师表意识不强,治学不够严谨等问题,损害了我市教师和学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刻不容缓,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素质精良、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目前出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有:

1.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2.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督促教师履行课后辅导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推托敷衍,不得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

3.少数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的问题。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教师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

4.庸教、懒教、怠教不作为现象。对教师队伍中出现的庸教、懒教、怠教现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讲究工作方法方式,积极改进引导教育,重塑“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风范。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真正树立起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4.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革新观念、创新制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师德师风教育要做到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使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1.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建立教师诚信教育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庸教、懒教、怠教”等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师德信息库,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晋职晋级、绩效工资、岗位聘用以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要组织教师系统学习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和规范从教的政策法规,及违规处理办法和惩戒措施。大力选树表扬师德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要加强师德师风情况督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查处违规从教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教师违规从教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曝光。

2.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加强师德修养。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精神和要求,增强规矩意识,守住师德底线,自觉规范从教行为。要积极投身立德树人。牢记使命,把“教好每一名学生”作为事业追求,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当学生喜欢的教师,当家长敬佩的教师,当受人尊重的社会道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