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3-07-07 16:45:53

根据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1989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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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收到学费2387700元,住宿费691980元,课本费187841.60元。学费、住宿费全额上缴财政,课本费据实支付给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

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收费情况).docx


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编辑:吴圆方 处室审核:崔专 校级审核:梁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