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3-02-17 16:27:10

根据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19〕89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校务会研究,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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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编辑:吴圆方 处室审核:崔专 校级审核:梁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