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五中学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现将询价报价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采购清单:
维保面积:17857 ㎡
维保概况:莆田市第五中学综合楼,建筑高度23.55m,建筑占地面积为1800㎡,建筑面积为13881.19㎡,地下一层为汽车库、摩托车库、自行车库,教材室,东面1-6层为办公楼,西面1-6层为图书馆。艺术楼占地面积为2055.34㎡,建筑面积为3975.81㎡,建筑高度为11.7m,层数地上3层,1至三层均为教室。
1.自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派技术人员进场,对合同服务项目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测;对正式维护保养前存在的故障及隐患整改费用另行计算,由采购人承担。
2.根据维护细则对合同服务项目的内容进行不定期巡检和定期的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交消防设施检测检修记录单或维保报告并上传到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由双方负责人或本合同相关人员签字存档。(注:年检的当月不做季检,季检的当月不做月检)
3.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服务项目发生故障,采购人可以随时通知成交人到场检修,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派技术人员在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双方做好维修记录签字存档;如遇紧急情况,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4.维保期间除正在维修的故障设备外,应该确保其他的系统能正常运行。维护的消防系统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5.免费对采购人指定的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消防常识,简单灭火器具使用培训,具体培训时间采购人应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协议生效一个月内成交人负责对采购人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并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年二次培训,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成交人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成交人应按维护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维护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
7.在出现故障时,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应及时进行维护,对于不能修复的设备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同意下进行更换。在采购人未批复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成交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提供“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证明或资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送达莆田第五中学,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联 系 人:钟少君
联系电话:13959536682
莆田第五中学
2022年4月24日
学校信箱:ptwzbgs@163.com 校长办公室电话:0594-6730991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棠霞街215号 邮政编码:3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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