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区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树立规范使用汉字的良好形象,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请你们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及所主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用字情况根据机关公文、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用字规范的有关规定(见附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范围主要为公文、印章、单位名称牌、标志牌、电子屏幕、宣传栏、公告栏、出版物等。请将清理、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反馈至区语委办公室。
区语委办公室地点在区教育局,电话:2677778,邮箱:ptcxywb @163.com
附件:机关公文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用字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