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市价〔2005〕97号、莆市价〔2016〕102号、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春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本学期收到学费2394900元,住宿费628520元,课本费123534.40元。学费、住宿费全额上缴财政,课本费据实支付给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
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