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教育系统开展“三风”建设主题年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浏览次数:    时间:2015-10-05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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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演练背景: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全体师生“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在火灾发生时能紧急疏散师生,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师生有序逃离危急现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避免伤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校现有校舍条件的状况,对各楼层分层分班进行疏散。为此,学校联合城厢区消防大队定于9月24 日下午组织一场师生消防逃生应急疏散演练。

二、演练各部分内容:

(1)、全体教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时间:16:05     地点:报告厅&a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按照城厢区教育局《城厢区教育系统开展“三风”建设主题年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三风”(党风、行风、师风)建设主题年教育实践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抓党风、行风、师风就是抓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发扬教育实践活动的优良作风,有效管控主题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确保“三风”持续向好。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和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讲纪律、讲规矩,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推进,切实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执行力。

(三)以“三风”为抓手,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以贯之地攻坚克难,务求在严党风、正行风、转师风等问题上取得突破。着力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存在与新常态不相符合的党风、行风和师风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党风建设,着力营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持续推进“四风”问题专项落实。执行落实整改方案,持续推进纪律涣散、违反财经纪律、吃“空响”、铺张浪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城厢区党员干部“十个必须十个不准”的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城厢区教育系统“三风”建设“三十条”。

2、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健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定期通报制、请示报告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班子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党务、政务、校务、财务应公开的要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

3、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运用监督检查、明查暗访、民主评议、公开曝光、通报问责等方式,查处“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学校行政干部,整顿庸懒散慢作风,特别是严查行政干部脱岗“遥控指挥”、酗酒、赌博和参与其它违法违纪活动行为,选用谋实事、说实话、创实绩,且敢抓敢管有作为的干部。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一岗双责”制度,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突出教育领域工程基建、招生、考试、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点问题,突出主管人、财、物、项目、审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力量认真抓好巡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三风”建设“三十条”的人和事。落实“一岗双责”,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规追究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

负责部门:学校党委

(二) 狠抓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

1、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预录学生。

负责部门:教务处

2、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颁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组织学生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班、补课班,或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有偿补课。

负责部门:教务处

  3、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坚决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规代收任何费用;坚决按照“一生一科一辅”原则,严禁扩大教辅材料征订范围。学校、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贯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负责部门:总务处、教务处

4、规范后勤管理。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学校自主经营原则,按照零利润要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接受学校粮油集中配送服务;生鲜物资要通过公开拟价、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级市场价格。服务性项目严格执行准入及备案制度,严格遵循自愿消费原则,学校及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营活动,不得违规获取利益。

负责部门:总务处

(三)狠抓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1、开展师德培训教育活动。围绕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师德修养,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育部-教师〔2012〕1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中国师德手册》等内容。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师德专题培训不少于6学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对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教师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参与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活动,及时如实向学校反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对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和水平提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展“学习先进”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道德讲堂、表彰先进、宣传模范、树立典型等活动,大力宣传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领教师敬业乐教;开设专题专栏,每年宣传一批教师认同、社会认可、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教书育人典型,并予以表彰、宣传。同时学校将对照先进典型就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把师德师风纳入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3、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行为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师德档案、家访记录、信访、舆论监督及学生随机抽样调查等情况,依据《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严格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教师晋职晋级、评先选优、岗位设置等工作挂钩,对师德失范、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4、开展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行动。重点查处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的行为,切实纠正教师无视法纪观念。对师德师风表现差、违法违纪情节恶劣、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教职工,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负责部门: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span st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三风”(党风、行风、师风)建设主题年教育实践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抓党风、行风、师风就是抓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发扬教育实践活动的优良作风,有效管控主题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确保“三风”持续向好。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和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讲纪律、讲规矩,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推进,切实提高全系统的执行力。

(三) 以“三风”为抓手,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以贯之地攻坚克难,务求在严党风、正行风、转师风等问题上取得突破。着力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存在与新常态不相符合的党风、行风和师风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党风建设,着力营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1、持续推进“四风”问题专项落实。执行落实整改方案,持续推进纪律涣散、违反财经纪律、吃“空响”、铺张浪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城厢区党员干部“十个必须十个不准”的问题。

 2、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健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定期通报制、请示报告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班子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党务、政务、校务、财务应公开的要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

 3、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运用监督检查、明查暗访、民主评议、公开曝光、通报问责等方式,查处“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学校行政干部,整顿庸懒散慢作风,特别是严查学校班子成员脱岗“遥控指挥”、酗酒、赌博和参与其它违法违纪活动行为,选用谋实事、说实话、创实绩,且敢抓敢管有作为的干部。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一岗双责”制度,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突出教育领域工程基建、招生、考试、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点问题,突出主管人、财、物、项目、审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力量认真抓好巡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三风”建设“三十条”的人和事。落实“一岗双责”,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规追究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

(二) 狠抓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 。

 1、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预录学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但不得借故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就读。严格招生范围,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所对应的招生网格招收新生。

 2、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班数开班,不得缩减班数增加班额。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城区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严格执行省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编班的规定,坚决杜绝“超大班”现象。严格执行省颁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组织学生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安排课内外作业。严禁公办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班、补课班,或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有偿补课。

 3、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公办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民办学校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按相关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坚决禁止各级各类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规代收任何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决按照“一生一科一辅”原则,严禁扩大教辅材料征订范围。学校、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贯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4、规范后勤管理。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学校自主经营原则,按照零利润要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接受学校粮油集中配送服务;生鲜物资要通过公开拟价、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级市场价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足额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以资金方式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其他经费支出,坚决杜绝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服务性项目严格执行准入及备案制度,严格遵循自愿消费原则,学校及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营活动,不得违规获取利益。

(三)狠抓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1、开展师德培训教育活动。围绕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师德修养,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育部-教师〔2012〕1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中国师德手册》等内容。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师德专题培训不少于6学时。可以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对学校(含村小)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教师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参与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活动,及时如实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当地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对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和水平提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展“学习先进” 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道德讲堂、表彰先进、宣传模范、树立典型等活动,大力宣传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领教师敬业乐教;各学校开设专题专栏,每年宣传一批教师认同、社会认可的教书育人典型,尤其是长期扎根山区、偏远农村及教学点的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教师,并予以表彰、宣传。同时各学校要对照先进典型就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把师德师风纳入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3、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行为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师德档案、家访记录、信访、舆论监督及学生随机抽样调查等情况,依据《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严格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教师晋职晋级、评先选优、岗位设置等工作挂钩,对师德失范、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4、开展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行动。重点查处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的行为,切实纠正教师无视法纪观念。对师德师风表现差、违法违纪情节恶劣、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教职工,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2015年10月中旬,由区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三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印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各学校相应召开动员大会,让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学校“三风”建设主题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学校“三风”建设的常规性和长期性。

    2.自查互评。2015年10月下旬,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三风”自查互评活动。各学校根据自查、征求意见的情况,分层分组召开“三风”建设主题民主生活会,对自身师德师风师能等方面进行剖析,对“三风”建设坦诚交流。学校要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分析学校“三风”现状和整改方向,邀请挂钩点干部、退休教师等专业人员进行诊断分析,建言献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相应落实校风班风整改,每个班级召开科任教师、学生代表座谈,找到班风的症结,提出努力的方向。各学校要将自查互评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区教育局。

3.整改提高。2015年11月上旬至2016年7月,各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和学校两级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学校“三风”建设、整改和提升,突出长效机制、常规管理和活动实效,坚持集中与自主的原则,各学校、处室、教研组、年段、班级开展针对性的活动,抓“三风”促和谐,抓“三风”促创新,抓“三风”促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总结评比。2016年8月各学校要认真评选“三风”建设主题年活动中涌现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区教育局将适时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和“教坛新秀”等。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评价,认真评选“三风”建设成效显著、校风优良、社会认可的学校,全区表彰一批“三风”建设主题年活动先进集体。对“三风”问题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的股室、学校,将追究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责任。

5.常态长效。“三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常规工作。各学校要以学期为周期全面总结回顾学校“三风”建设活动情况,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分析研判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梳理归纳存在问题与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要特别重视“三风”建设规律、成绩的总结,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后备干部及名优教师的培养效果,努力促进“三风”建设不断上新台阶、新水平。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管理。为确保“三风”建设主题年活动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三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厢区教育系统“三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三风”建设日常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制定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三风”建设。

  2.加强监督。区教育局设立全区教育系统“三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0594-2693822),并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组建“三风”巡查小组,不定时开展“三风”建设明查暗访,聚焦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和“三风”建设“三十条”精神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检查通报、问题移交工作,同时发现、选树、推介先进典型,查处反面典型。各学校也要组建巡查小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3.加强宣传。各学校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要经常发现师生中的闪光点,及时给予鼓励、表扬,每周利用例会、板报、升旗仪式、短信等形式进行正面宣传,弘扬正气,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学校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着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宣传“三风”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

4.加强考核。各学校要把“三风”建设成效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师德师风列入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要坚持德育为先,创新素质教育评价办法,创新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办法,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不认真开展活动的、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在学期校级干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