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服务公约: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积极进取 精通业务
爱国守法 廉洁自律 文明服务 公道正派
勤奋自强 务实高效 言行优雅 明礼诚信
服务规范 举止端庄 团结互助 顾全大局
我们郑重承诺,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贯彻执行、积极落实政府有关教育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心全意开展各项工作。
二、巾帼文明岗为人师表承诺如下:
“七要”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要爱岗敬业,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要热爱、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4、要正确处理同事间关系,做到互相关心,团结协作。
5、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
6、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现代化教育理念和方法。
7、要自尊自重,廉洁从教。
“六不”
1、不得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参与赌博、传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3、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歧视、厌弃后进生。
5、不向家长推销教材、学习资料或其它商品。
6、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监督电话:
0594-6738206
0594-673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