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人才引进及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6-26 19:56:55

1.为什么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

答:开展师范公费教育(含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男性定向公费师范生)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本目的是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后充实到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希望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将个人的成长与国家的需要紧密结合,奉献教育,成就自己,为教育事业建功立业,建设教育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2.部属师范大学有哪几所?每年在福建招生名额大概有多少?

答: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有6所,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每年在福建招生名额大概有514人,其中师范类公费生约90人。

3.我市对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有哪些主要优惠政策?

答: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安排到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每月另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③在莆从事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给予购房补助30万元。④公费师范生(含已在读)本科毕业后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年予以5 万元生活补助,但毕业后必须回莆田从事教师工作。

4.我市对部属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①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凡到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每月另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②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莆从事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给予购房补助30万元。

5.2018年我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名额多少,由哪些院校承担?

答:2018年计划委托培养小学、幼儿园男性定向公费生185名,其中,由省政府为我市培养的指标85名(小学教育委托福建师范大学培养35名,闽南师范大学培养20名,均招收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30名,招收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由市政府委托莆田学院培养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80名,四年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20名。

6.男性定向公费师范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同时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②公费师范生(含已在读)专科、本科毕业后继续就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年予以5 万元生活补助,但毕业后必须回莆田从事教师工作。③毕业后采取专项等额公开考核招聘方式,按成绩高低顺序选择聘用学校。每年由市教育局统一征集提供城区、集镇和农村学校各三分之一的就业岗位供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选择,提供城区和集镇学校各一半的就业岗位供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选择。

7.男性定向公费师范生有哪些义务,如违约怎么办?

答:①因故延长修学年限的,延长期间费用自理。

②中途退学、无法毕业或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收教育费用。

按照福建省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义务,毕业后须回莆田市内任教,在小学或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④毕业后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育工作未满6年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20%的比例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具体以2018年协议书为准。

8.我市对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教师工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双一流”学校师范类专业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到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从事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子分别给予购房补助36万元、60万元,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

对“非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从事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分别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30万元。

9.我市对引进优秀教师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近五年毕业、在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中小学幼儿教育的省级及以上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享受“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引进补助政策,即在莆从事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子分别给予购房补助36万元、60万元,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