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市价〔2005〕97号、莆市价〔2016〕102号、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学期,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教辅费。学校遵循“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公告如下:
学费标准:统招900元/生.学期,中加2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380元/生.学期
校长:林建明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