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五中学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9-02 09:16:23

根据莆市价〔2005〕97号、莆市价〔2016〕102号、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春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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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收到学费2394900元,住宿费628520元,课本费123534.40元。学费、住宿费全额上缴财政,课本费据实支付给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

附件:莆田第五中学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docx


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编辑:吴圆方 处室审核:龚哲山 校级审核:梁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