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19〕89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段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公告如下:
本学期收到学费8893800.00元,住宿费699580.00元,课本费470097.60元。学费、住宿费全额上缴财政,课本费据实支付给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无结余。
附件: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收费情况).docx
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四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