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19〕89号、莆城发改〔2023〕24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校务会研究,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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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