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五中学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    时间:2019-08-30 10:39:36

(本规定适用于2019级学生)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我校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实施者是任课教师。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分审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第四条  认定学生学分须具备的条件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选修且经过考核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第五条  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一)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5/6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

(二)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100分制,60分以上合格;120分制,72分合格;150分制,90分以上合格);

(三)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

第六条  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可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第七条  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评定,经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定委员会确认后认定其该科模块修习学分成绩。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详实记录。

第八条  学分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审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第九条  学分审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

第十条  每个学年度学分修习情况,学生及家长可以到智慧平台上查询。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学分审定委员会要书面通知学生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未获学分认定的学生对学校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学分审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审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作出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审定委员会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第十二条  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第十三条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成绩二等奖以上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免部分或全部学时,但不可免考。

第十四条  学校原则上不奖励学生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应栏目予以真实记录。

第十五条  学分认定情况要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档案(电子档案),待其毕业后纸质档案按届存入学校综合档案室。        

第十六条  学校要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学校为任课教师、学分认定小组成员、学分审定委员会成员建立诚信档案。

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十九条  文化课学习领域科目学分认定质量的检查评估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主要手段;其他学习内容学分认定质量以学科备课组为单位,采用验证、访谈、考试考查、试题试卷分析等方法进行检查评估。学分认定质量检查评估的依据是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获得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要求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前提条件。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条件是:

(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4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I中至少获得22个学分,在选修课程II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至少达到144个;

(三)三年内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

(四)学生应参加并全部通过必修学科学业水平的省级检测。

 

 

莆田第五中学

    2019年8月


编辑:沈锦泉 处室审核:薛继晶 校级审核:郑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