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20-03-07 12:36:45


各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科技学校,民办学校: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方便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国扫黑办建立了“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根据上级要求,为全力配合全国扫黑办做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请各学校利用自有宣传途径,积极宣传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名称、网址等相关内容,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及时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二、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定期发布、推送“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在学校宣传栏张贴“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各学校落实情况请于3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安办(随附各宣传途径宣传照片各1张)。

电子邮箱:cxqjyjab@163.com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0日


编辑:沈锦泉 处室审核:何海防 校级审核:吴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