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墨香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3-23 09:30:56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闽教基〔20131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书法名家进校园的活动》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中开展“墨香校园”建设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创建“墨香校园”为导向,以提高全体师生书写能力为宗旨,以“写好字”为主题,打造墨香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成“墨香校园”,建设一批“墨香校园”书法教育特色校,培养和树立一批“墨香校园”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墨香校园”建设成果,让全市中小学生感受和提升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

(二)具体目标

1.在校园内大力营造浓厚的墨香氛围,让师生感受墨香气息。加强学校美育制度建设,营造师生学习书法的气氛,提升学校文化品味。

2.在教师队伍中倡导与墨为友和书写是一种艺术享受的思想,让教师感受书法的愉悦,培养一批优秀的书法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为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学生中努力践行“写好字,做好人“的理念。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学生能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具有熟练的写字技能,能写出正确、规范、美观的汉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4.在社会和家庭中开展“小手牵大手”的书法活动,引导家长一同参与写字,一同提高人文素质,从而推进“墨香校园”活动深入开展。

三、基本内容和建设措施

(一)落实课堂教学

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开齐开足书法教育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书法选修课。中小学校还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二)明确阶段目标

1.小学1-3年级:

软笔方面:要掌握执笔要领和正确的书写姿势;学习用毛笔临摹楷书字贴,初步掌握临摹的基本方法,并适应尝试  集字练习。

硬笔方面: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笔顺规则和偏旁部首。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开始学习使用钢笔,能用钢笔熟练书写正楷字并逐步提高书写速度。

2.小学4-6年级:

硬笔方面:能运用横线格进行成篇书写,可以尝试用硬笔写规范字。

软笔方面:比较熟练地掌握毛笔的运笔方法,逐步做到笔画规范,保持正确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尝试临摹楷书经典型碑贴,学习欣赏书法作品,有初步的书法应用意识。

3.初中阶段:在力求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准确的基础上,可以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等其他文体,了解篆刻的常识,在班级、学校、社区、家庭生活中积极运用自己的书法技能。硬笔方面做到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

4.高中阶段: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书法学习成果的同时,可以通过选修书法发展特长,尝试书法创作,提升文化修养。

(三)强化教师队伍

1.市县(区)两级要建立书法教育“名师工作室”,把部分优秀的书法教师列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鼓励优秀书法教师参加国家和省市级书法家协会或专业委员会,力争到2022年培养50名国家或省市有一定水平的教师书法家。

2.市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期教师书法培训班轮训书法教师;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两期教师书法培训,举办一次书法(三笔字)比赛,市县(区)两级的教师技能大赛要开展书法课比武,发现和培养有书法特长的教师;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的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师生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水平创造条件。

3.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拓展培训力度,聘请各类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人士或家长兼职担任指导教师,多渠道拓宽教师书法的培训范围,全市所有中小学(含中职学校)语文教师在2022年前要参加各级各类书法培训班轮训,其他学科的教师也要在适当的时间参加书法培训。

4.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书法活动方式,以做好共建协作或购买社会服务的多种形式,邀请知名高校的书法教授、讲师走进校园开设讲座,选派教师前往高校跟岗学习书法。

5.注重校本书法培训,组织本地有名望的书法人才入校园,切实抓好全体老师钢笔、毛笔、粉笔“三笔”字训练,学校合理的制定计划,做到校校有校本书法教材,把“三笔”字训练成效纳入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划之中,作为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6.要深入做好书法课的教学研究工作,市县(区)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的工作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教研人员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教研部门要组织与书法教育相关的论文评选,优质课评选和片际教研活动,促进提高教师书法教学能力和水平,市级书法示范校每年至少要有一篇研究本校特点的书法教学文章,开展书法课“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微课”“晒课”等活动。

(四)保障书写元素

各学校在添置教学设施设备的经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书法教育资料和设备的配备。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配置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创造条件设置专用的书法教室。县区(管委会)要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改造规划中,配备书法图书等项目和一定的书法教育资料。

(五)融和学科教学

各校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书写技能和书法鉴赏水平,要在板书,作业批改及日常书写中以身作则,成为学生认真规范书写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要明确书写要求,注重书写指导,各种作业要做到书写规范,认真端正。

(六)开展书写活动

各学校既要抓好面向全体师生的书法课程教学,又要积极开展书法的交流活动。以兴趣小组、书法社团等形式,推进书法兴趣和特长训练。市里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市性书法(规范汉字)比赛和展示,并推荐好的作品和个人参加全国、省级书法大赛或展示。初中入学时要注重发现和保留一定比例的有书法特长的六年级学生,中考特长生(书法)的比例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一级达标校适度提高书法特长生招生比例。县区(管委会)也可以根据省市的计划举办书法赛选拔,各学校也要有计划地举办全校性的书法展示活动。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展师生书法作品展示专栏,在莆田教育微门户微信公众号定期展示师生的书法作品,把好的书法作品展示在校园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人文素养。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各县区(管委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墨香校园”建设工作,要把活动作为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同时要将“墨香校园”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

(二)落实经费保障,注重协调。各县区(管委会)、各学校要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从学校美育专项经费和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墨香校园”建设。同时积极吸纳社会力量资助,支持学校丰富书写资料,改善书写条件,要积极主动与宣传、文化、社区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把“墨香校园”活动当成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三)完善考评体系,注重实效。各县区(管委会)、各学校要把“墨香校园”活动与学校精神文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争创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的活动实践中,丰富内容,不断增强“墨香校园”的影响力,使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费进行总结,真正做到促进“墨香校园”活动与学校美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提升。各县区(管委会)、各学校要对“墨香校园”活动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参与、支持和推进活动的浓厚氛围,定期评选“墨香少年”、“墨香教师”、“墨香班级”,并进行宣传,鼓励“小手拉大手”带动“墨香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浓厚和谐家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