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设立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7-07-03 08:28:23

莆田市第二届名师工作室已届满,需对其资源进行整合并换届,设立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名师工作室设立

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拟以中小学各学科和幼儿教育设立若干个,每个领衔名师带10名成员。

二、领衔名师基本条件

领衔名师对象从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区)级及以上领衔名师、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和正高级教师中推荐产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60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师德的榜样、育人的模范,愿奉献,能协调,精研究,善总结;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新课程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在教育界具有较高声望;

3.中学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同时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4.受到过市级综合性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近十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且具有一次优秀等次以上。

5.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近五年来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00课时,中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不少于200课时,教研员完成相应岗位的工作量;近5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6.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主持过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CN论文2篇及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CN论文1篇及以上,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需提供CN刊物上发表的3篇及以上论文。

7.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2名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设区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8.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能够在线主持远程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在线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学咨询等技术。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填写《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送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把申报对象在局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

3.莆田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研究确定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人员名单,同时对外发布、命名、挂牌。

4.莆田市“第二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已被评选为省级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的可直接确认为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条件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选师德表现、工作实绩、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确保把德才兼备、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在保证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要兼顾不同学段、学科教师的分布。

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按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人选及相关材料纸质(含各附件电子表格)集中汇总上报莆田市名师工作室办公室。邮箱:ptms001@163.com

联系人:程超平,联系电话:2684682;联系人:陈美玲,联系电话:2338829

5.申报材料要求

1)《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2)《莆田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正高级教师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2012-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课题(为主持人)、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5)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及被指导对象的获奖证明或协议材料。

7)其它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理念、教学专长与风格、影响力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有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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