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组建赴外支教教师志愿者人才库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7-03-02 10:59:33

根据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工作有关协议,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有力推动对口支援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莆田市赴外支教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愿支教教师报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支教地区

目前,我市对口支援过的地区主要有:新疆、西藏、宁夏、三明、平潭等对口县区。

三、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除新疆地区为一年半外,其他地区均为一学年。支教期间服从当地学校、教育部门安排,从事教学教研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新疆地区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自愿支教;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二)西藏地区

1.政治可靠、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乐于奉献、自愿支教,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宁夏地区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自愿支教,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优先。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四)三明地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自愿支教,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五)平潭地区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自愿支教,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五、政策待遇

支教待遇按最新省定标准执行,目前相关政策待遇见《莆田市赴外支教人员相关待遇摘要》(见附件1

六、人员管理

    对志愿报名入库人员,我局将结合支教教师选派工作任务,优先选派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志愿者。

    七、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报名两种方式进行,325日前,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或两种同时兼报均可:

(一)个人报名:志愿者根据本通知,认真客观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并于325日前将表格发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ptsjyjrsk@163.com,个人报名邮件名统一为:支教志愿者+姓名。

(二)组织报名:各县区、市直学校根据本通知,宣传发动,组织本辖区(本校)开展报名活动,并于325日前将表格(报名表和汇总表)汇总上报,发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ptsjyjrsk@163.com

    3月25日以后报名者采用个人报名方式进行,常年有效。

八、组织管理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教师报名参加支教。工作中,如有疑问可与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薛朝伟,联系电话:2684682,联系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件:1.莆田市赴外支教人员相关待遇摘要

         2.莆田市对口支教教师报名表

                3.莆田市对口支教教师报名汇总表

点击下载《莆田市教育局关于组建赴外支教教师志愿者人才库的通知及附件

点击下载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