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莆田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莆田市第十四届中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第十三届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任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原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决定组建教师职称过渡后的第一届莆田市教师高级职务(中学组、小学(幼儿园)组)评审委员会、莆田市第一届教师中级职务(中学组、小学(幼儿园)组)评审委员会任职资格评委库。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
1、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民办学校)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选拔推荐对象为男教师1962年9月1日、女教师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督导人员、非教学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选拔推荐条件
1、正确掌握和执行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内容和政策;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纪律;
3、获得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三、选拔推荐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电教、教育学、心理学、劳动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品德、小学科学、综合实践,幼儿教育等。
四、选拔推荐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教师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莆田市教师职务评委人选推荐表》(见附件,表格可从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下载)一式两份,一份由被推荐的教师确认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送市县区(管委会)教育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由市直单位、县区(管委会)教育局职改部门负责人于2017年2月28日前集中上报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be053@163.com。联系人:陈冰尔,联系电话:13799006400。
五、选拔推荐要求
选拔推荐评委对象是一项严肃而又重要的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学校要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对选拔推荐人选的身份、条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到选准、选正,确保推荐人选真实和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莆田市教师职务评委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