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校教职工:
随着金秋九月的到来,我们即将迎来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三个重要的节日。在此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清廉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特向全校教职工发出以下廉洁提醒:
1.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购物卡等财物,包括以过节为名收受家长委员会赠送的名贵礼品、礼金以及“天价”月饼等。
2.严禁以选班干、调座位等为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接受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为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等活动。
5.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违规经商,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严禁在校外违规办班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7.严禁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节日期间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8.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活动。
9.节日期间,请大家节俭消费,不铺张浪费,珍惜粮食,反对舌尖上的浪费。
10.提倡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如组织或参与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增进同事间的友谊和团结。
全校教职工应坚守师德底线,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维护廉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做出更多的贡献。
最后,祝愿大家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快乐!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中共莆田第五中学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撰稿:吕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