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科技学校,民办学校: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方便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国扫黑办建立了“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根据上级要求,为全力配合全国扫黑办做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请各学校利用自有宣传途径,积极宣传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名称、网址等相关内容,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及时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二、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定期发布、推送“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在学校宣传栏张贴“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通告”。
各学校落实情况请于3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安办(随附各宣传途径宣传照片各1张)。
电子邮箱:cxqjyjab@163.com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