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教育系统师风建设“十个禁止”
浏览次数:    时间:2015-10-21 00:00:00

  一、禁止向学生散播消极、错误思想。

二、禁止有讥讽、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禁止散布谣言、非法信访和参加群体上访。

四、禁止有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就餐、购买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的行为。

五、 禁止暗示、诱导家长为个人办私事,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接受吃请。

六、禁止工作日中餐饮酒和酒后进入课堂。

七、禁止有课堂上吸烟或接拨手机的行为。

八、禁止组织或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娱乐活动。

九、禁止有偿补课、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或经营托教活动。

  十、禁止学术及各类评选申报材料有造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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