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尽心思谋私 机关算尽“落马”——江山市一村党支部书记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浏览次数:    时间:2017-03-11 00:00:00

一位曾经任职20年的老村支书,在任职初期,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望高,然而任职多年后,变得独断专行,用权任性,屡次违反纪律,终于“落马”被查。浙江省江山市虎山街道金坞村党支部原书记叶良生尝到了自种的苦果。

经查,2003年至2012年期间,叶良生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村集体财产共计人民币75.14万元;2006年至2013年期间,叶良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3.19万元。2016年5月,叶良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打“小算盘”,依靠土地以权谋私

金坞村临近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资源珍贵,叶良生曾利用土地这块“香饽饽”,壮大村集体经济,使该村成为经济强村。“支部书记担任时间长了,攀比享乐心理也增长了,总觉得自己做了大量工作,也应该享受享受。”在接受调查时,叶良生交代了其发“土地财”的违纪事实。

2004年,该村闲置着一块1.67亩的土地,叶良生想着把这块闲地变成“宝地”,便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以建设生产用房。之后,该村部分村民向其提出以现金补偿方式换取该土地建房,叶良生又打起了土地置换“小算盘”,2005年,他将该地块出售给本村7户村民用做宅基地,个人非法获利36.5万元。

2012年8月,该村因建造休闲公园需征用一块“机动田”,碰巧之前叶良生租用该田块种植农作物,于是又打起了歪主意。有一天,村里召开村“两委”会议,商议休闲公园征用土地补偿款事宜,叶良生便投机取巧,谎称该机动田为其名下承包田,之后,叶良生从村集体非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4.5万元。

结“利益链”,合伙损公肥私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执纪人员发现案件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原来,尝到几次甜头后,叶良生“胃口”越来越大,从单枪匹马到伙同他人一起损公肥私。

2010年年初,该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植广向村里提出辞职,对叶良生说:“这几年为村里做了不少事情,想在村里弄块宅基地,作为补偿。”叶良生当时也犯难,待王植广提出可以两人各买一块土地谋利后,便顺水推舟,同意了王植广的请求。2013年2月,王植广购买了该村某小区的两块土地后,以27万元转手卖出,从中非法获利17万元,叶良生分得8万,王植广分得9万元。

与他人合谋一次得逞后,叶良生并没有就此收手。2010年2月,与叶良生情同“哥们”的该村原村委委员、土管员刘章土也提出辞职,并对叶良生同样提出了“到村里拿两块地作为补偿”的要求。“当时感觉像是受到了要挟,但为了维持共事多年的‘兄弟’情义,还是默许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叶良生辩解道。于是,刘章土从村里一小区获得两块土地。2013年3月,刘章土将两块土地以26万元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16万元,叶良生分得7万元,刘章土分得9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叶良生“落马”后,与他合谋的王植广、刘章土也分别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

定“土规矩”,染指工程建设

调查组还发现,叶良生违纪行为不仅发生在土地领域,也涉及工程建设领域。

村集体经济强大的金坞村公益项目建设频繁,叶良生也在其中揩“油水”。2010年下半年,本村老板柴某承包了该村一公益项目工程,柴某与叶良生交情甚好,叶良生遂在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上给予其关照,而柴某亦心领神会,慷慨回报,送给叶良生现金1万元。

“叶良生不仅利用职权主动捞好处,而且对于他人送上的钱财也来者不拒。”该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说,叶良生先后收受贿赂达16次,涉及行贿对象12人。

在叶良生担任村支书后期,他还定了个“土规矩”:到金坞村承包租赁土地资源要送点钱财“意思一下”,到该村承包公益项目工程得送点礼金“慰劳一下”。那时,他心中早已没有了纪律和规矩。

执纪者说

一次、两次直到多次,违纪惯性一旦产生,贪腐行为就如同家常便饭,久而久之便不以为然,漠视规矩,无视纪律。正如叶良生自己所说:“在拿土地款前,曾感到心慌不安,担心出乱子,但由于拜金思想作祟,贪婪行为作怪,最终还是把钱拿进口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造福人民;滥用者,造孽社会。党员干部要敬畏权力,敬畏纪律,敬畏老百姓,否则,终要为权力任性付出沉痛代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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