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厢区中小学优秀农村基层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8-25 10:38:02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敬业奉献、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城厢区优秀农村基层校长(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及校际交流(支教)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优秀农村基层校长(园长):华亭第一中心小学、华亭第二中心小学、灵川中心小学、东海中心小学、常太中心小学所属基层校长(园长)。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级领导或行政管理人员。

(三)优秀教师:各级各类学校现任专任教师。

(四)优秀班主任:各级各类学校现任班主任。

)优秀乡村教师:长期在边远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六)校际交流(支教)先进个人:2017-2018学年赴市外支教人员。

(七)优秀责任督学:2017-2018学年责任督学工作优秀人员。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农村基层校长(园长)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推进学校建设中成效显著。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截至20186月30日担任校长(含副校长)3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三)优秀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成绩突出,现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

3、积极参加各级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4、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

2、注重班集体建设,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3、具有较强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理论水平,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面向全班学生,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积极探索、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班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4、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方法与艺术。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5、20151月以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本人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6、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含5年)或累计8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和长期在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

7、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五)优秀乡村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克服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长期坚持边远农村地区教学工作,扎根基层,扎根农村,甘于清贫,安贫乐教。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并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在边远农村(不含中心小学)学校任教时间8年以上。

(六)校际交流(支教)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际交流及支教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校际交流及支教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得到交流(支教)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在交流(支教)学校积极认真地开展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成绩突出,出色完成交流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班级管理方面勇于创新,成绩显著。校际交流(支教)工作先进个人由接受学校推荐。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正校级领导不参加“优秀教师”推荐,近5年已获得同级同类称号的不参加今年的推荐。

三、推荐名额(80名

2018年推荐评选城厢区优秀农村基层校长(园长)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3名、优秀教师28名(莆田市第四届教师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优秀班主任20名、优秀乡村教师10名、校际交流(支教)先进个人2名、优秀责任督学3名。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先评优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务必根据各类优秀评选基本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保证推荐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切实把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书育人及校际交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优秀教师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的引导激励作用。

推荐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完善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透明。确定上报的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确认推荐对象没有违法、违纪、违生等行为。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所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务必于8月31日前把推荐相关材料:1.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公示情况;2.所在学校出具推荐对象没有违法、违纪、违生、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证明;3.推荐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选拔推荐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学校盖章;4.《莆田市城厢区优秀农村基层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校际交流先进个人)申报表》(2份),送区教育局办公室(307),联系电话0594-267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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