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1-03-10 00:00:00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闽教联办函[2011]1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高校、厅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防止乱收费问题反弹,现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际办函[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我省各地要从3月初至4月初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一次普遍的自查自纠、检查和抽查专项活动。在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专项活动中,各市及县(市、区)教育、纠风部门要做好组织牵头工作,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齐抓共管,形成督查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相关对应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注重检查工作质量,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注重掌握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对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管辖的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提出详实的专题书面报告(体现采取的措施方法、效果、检查工作的相关数据等),附带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于48日前一并报送我室。联系人:石少龙。传真电话:059187853491,电子信箱:jytjcs@163.com

 

附:

1、《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际办函[2011]4号);

22011年春季教育乱收费学校登记表;

3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

 

 

 

 

福建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1年3月3

 

1

   

办公室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部际办函[2011]4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避免一些学校在春季开学时出现乱收费的现象,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各地要在春季开学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一次普遍的自查自纠、检查和抽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

1.各省(区、市)专项检查从3月初开始至4月上旬结束。

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三个环节。整个检查工作由各省(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春季检查工作期间,适时组织对部分省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内容

1.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监管情况以及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情况。

2.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3.制定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4.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工作开展情况。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

5.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和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对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处理情况。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且不高于 2006 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7.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在“三限”以外是否以其他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

8.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违规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

9.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收费体制改革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10.有关单位、部门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等行为。

11.有关单位、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或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

12.有关单位、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13.围绕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4.对举报学校乱收费、其他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搭车等形式乱收费的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存在瞒案、压案、查处不力等行为。

15.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有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情况。

16.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收费公示情况;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和对信访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要有领导组织机构,专人负责。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周密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此次检查各级教育、纠风部门要做好组织牵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关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3.周密安排,突出重点。要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学校加强回访检查,督促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纠正,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地对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决心。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听取群众反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目前,一些省份对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等,已制订了规定和办法。凡已制定有关规范教育收费规章制度的省份,请在此次检查工作总结中要加以说明,并注明文件题目、文号、发文时间。还未着手制定的省份,也请在检查工作总结中表明工作安排计划、时间表,花大力气,切实抓好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6.认真归纳,做好总结。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省份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归纳分析,将突出的问题列入 2011 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中进行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总结,要用数字说话,总结报告要详实,要按照《通知》内容在报告中逐一说明。并请于420前将工作总结发至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及传真: 010 66096165 66096164

66097315 66097316

电子信箱: zlb @ moe.edu.cn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1228

 

2

2011年春季教育乱收费学校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序号

学校名称

存在问题

纠正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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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注:本表由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高校、厅属学校统计填报

3

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 位

数 量

市及县(市、区)或高校共组织检查组

 

市及县(市、区)或高校共检查学校(学院)

 

查处教育违规收费资金

万元

 

清退教育违规收费资金

万元

 

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及党政处分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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