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时间:2016-07-12 10:43:31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的三年规划,以应用驱动为导向,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与时间

2016年度计划组织全市1万名普通中小学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全市累计推荐800堂“优课”参与省级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2016年5月全省启动“晒课”活动,9月底前完成市级“优课”评选和省级“优课”推荐,年底前完成省级“优课”评选和部级“优课”推荐。

二、活动组织与范围

全市活动由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市教育局人事科、中教科、初幼教科共同组织实施。活动范围: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负责本地区(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落实好名师、骨干教师的工作任务。要协调好教研部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内容与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结合本地(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晒课”是指教师通过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借鉴。晒课教材版本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国家“晒课”平台对符合版本要求的教材提供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评测练习(以上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产生,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 )或者省级平台 (http://1slk.fjber.com)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无需再次注册。

2.“优课”评选

优课内容以课堂实录为主,教学设计及相关资源、评价练习为辅助。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对参评“优课”严格把关,上年度已推荐参评的“优课”,未经深度改造,不得参与本次参评。

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并鼓励上传课堂实录,主动参与“优课”评选。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不抖动。课堂实录可适当进行后期处理,统一配以不超过5秒时间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幅面要求720×576(宽×长)像素以上,视频码流320Kbit/s以上。

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要建立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互动研讨等,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晒课”、拍摄课堂实录和后期编辑技巧等。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及时主动做好二次培训工作。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市、县(区)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县、市、省和国家逐级进行“优课”评选和推荐。各地要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实施本地区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要按分配的名额,推荐参评市、省级“优课”。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负责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市级“优课” 评选,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部级“优课”。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级“优课”征集将采取专家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提高“优课”覆盖面,每个设区市推荐的“优课”,同一教师、同一知识节点下最多均只能推荐1堂。

四、活动要求与奖励

1.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任务分解、落实、汇总和统一上传工作电教部门负责通过讲座等技术指导,严格把关,提高“优课”摄像质量,确保画面清晰可见,后期编辑主题突出,符合要求;教研部门要通过讲座等方式做好培训,负责认真审读“优课”教学内容,组织看课评课,负责组织“优课”评选及组织上传工作,确保申报的“优课”教学质量和数量。

2.各县区及市直学校要继续做好莆田教育视频网优质视频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结合本年度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将参与“优课”评选的课例视频上传至莆田教育视频网。上传至莆田教育视频网的课例视频地址将同时作为省级“优课”评选的后备URL路径上报省厅。

3.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特级教师每人至少提供一节,并列入考核依据。

4.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进行评选,每月20日进行进度通报,对我市评选出的“优课”作者给予适当奖励,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提供、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市评“优课”视同一次市级公开课”,由市教师进修学院颁发证书,可作为教师职称评聘依据,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5.省级“优课”专家评选结果经网上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其作者和指导教师(3人以内)名单,“优课”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省教育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制作、下发证书。

6.获评部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优课”标准计算,不得叠加。

五、应用推广

国家平台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为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参考借鉴。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推荐,组织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 “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环境。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上一年度“优课”活动经验,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学校开展活动,安排教师及时上网“晒课”,按要求评选、推荐“优课”,保证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市教师进修学院联系人:佘碧新,电话:2292175

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站联系人:何书杰,电话:2635628

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程超平,电话:2684682  

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人:傅朝晖,电话:2692757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联系人:潘海英,电话:2684692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

2. 2016年度市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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